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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发集团大楼改造监理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比选人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河北国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大楼改造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沧州市新华区建设北大道9号。

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603.84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1038.59平方米;建筑层数和层高:地上五层(局部六层),层高3.3米;建筑高度:21.50米;结构形式:砖混结构。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6 比选范围:本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以及比选人安排的其它监理服务。

2.7 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共分为1个标段。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参加比选。

 

3.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监理职务

数量

专业

监理资格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

2

工民建、暖通或给排水、电气、造价等专业岗位配备齐全、合理,满足项目要求。(专业以比选申请人自行填报为准)

符合冀建工〔2017〕62号文件要求

监理员

2

  

3.6其他要求:与比选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9月3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比选申请单位法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河北国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业务部(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天昕大厦16楼)获取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09时30分。

5.2比选地点:河北国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开标室(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天昕大厦16楼)。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防疫要求

6.1为防止人员聚集,前往现比选场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数仅为1人。

6.2比选申请人在进入比选现场前需向比选代理机构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包括电子行程卡、健康码,凡不如实报送行程,一经核实与疫情关联的,须承担法律责任。

6.3不能按要求提交核酸证明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比选。其中健康码和行程卡出现异常的人员不能前往比选现场。

6.4比选申请人中选后,应积极配合项目实施进度要求,不能因疫情等不可抗力而中止服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沧州市新华区建设北大道9号

邮    编:061000

联 系 人:代先生

电    话:0317-2060606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国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天昕大厦16楼

邮    编:061000

联 系 人:梁晓鑫

电    话:1337353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