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XZB-2022-RWGKJ-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乌高速公路(G18)沧州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冀发改函【2022】28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荣乌高速公路(G18)沧州段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G25长深高速与G18荣乌高速的共线段。该段为双向四车道标准建设,自2007年11月建成通车以来,交通量迅速增长,既有道路的服务水平已不能满足车辆通行需求,同时,荣乌高速山东和天津对接路段均为双向六车道标准,该段已成为“瓶颈”路段,亟需实施改扩建。荣乌高速公路(G18)沧州段改扩建项目已列入《河北省公路发展“十四五”规划》。
本项目位于沧州市海兴县、黄骅市、南大港产业园区境内,起自海兴县辛集镇漳卫新河特大桥中部的鲁冀界,与现状荣乌高速山东段顺接,终于黄骅市桃园村东侧子牙新河特大桥中部的冀津界,与现状荣乌高速天津段顺接。路线全长约69.068公里,全线改建互通式立交4座。
2.1.1建设地点:荣乌高速公路(G18)沧州段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采用原路两侧拼宽方案扩建为双向六车道,主线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利用段维持原设计荷载,其他技术指标按部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荣乌高速公路(G18)沧州段改扩建工程勘察、初步设计,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全线的一次勘察(按现行国家和交通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等的规定进行初测、定测等,包括本项目有关地形图测绘、工程测量、工程地质调绘等内容),全线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其他工程等)、交通工程(安全设施、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智慧交通等)、沿线服务设施(管理、养护及相关的供电配电等)、环保、绿化及景观工程等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科研方案编制),以及后续配合服务。共分为1标段。
2.2.2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15天内,提交完整、齐全的初步设计文件,协助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并负责按审查意见完成修改完善工作;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5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近三年(2019年9月1日至开标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10月12日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7日17时00分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2年11月3日9时30分在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举行现场开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hebeieb.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www.czjfjt.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沧州市新华区建设北大道9号
联系人:王亮
电 话:0317-5639721
招标代理: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 编:050051
联 系 人:侯玉阳、王勇、常泳波
电 话:0317-2080151
电子邮件:hxzb0317@163.com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3: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7年9月1日至开标日,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勘察设计内容应至少包括工程勘察、公路工程初步设计。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1年(2021年9月1日至开标日)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近五年(2017年9月1日至开标日,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技术负责人 | 1 | 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近五年(2017年9月1日至开标日,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的技术负责人。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评分高的优先; (3)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所附业绩中最高合同金额较大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项目负责人信息、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证保险保函形式提交,开具保证保险保函的保险机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购买。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2.2.1 | 分值构成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0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 绩:25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第二个信封,并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投标人评标价,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6家时,n1=0,n2=0; 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n1=1,n2=1; 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n1=2,n2=2;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方法中确定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一: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对所有小于或者等于评标价平均值的评标价(不包括去掉的 n2 个最低评标价)进行第二次平均,第二次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评标价平均值乘以评标基准价系数K,作为评标基准价。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K(取0.995、0.99、0.985、0.98、0.975共 5 个数值)。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标价平均值、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名称和设计资质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的复核结果一致;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详细信息网页截图的内容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的复核结果一致; (3)所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业绩的网页截图的内容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的复核结果一致; (4)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均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 前述(1)、(2)、(3)、(4)项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证保险保函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保证保险保函在线验证方式,或提供根据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具体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5分) |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基本全面,得3分; |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无漏项,得3.0(不含)-4.0(含)分; | ||||||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4.0(不含)-5分; | ||||||
总体设计思路 (5分) |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的设计理念、思路基本吻合,得3分; | |||||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的设计理念、思路吻合,在工可基础上采取了部分优化措施,得3.0(不含)-4.0(含)分; | ||||||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中的设计理念、思路高度吻合,在工可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优化并适合本项目,得4.0(不含)-5分。 |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7分 | 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4.2分; | ||||
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4.2(不含)-5.6(含)分; | ||||||
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5.6(不含)-7分。 | ||||||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 4分 |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基本可行,得2.4分; | ||||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可行,得2.4(不含)-3.2(含)分; | ||||||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3.2(不含)-4分;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4分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2.4分; |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2.4(不含)-3.2(含)分; |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安排周密,得3.2(不含)-4分。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4分 | 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不够具体,可实施性一般,得2.4分; | ||||
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得2.4(不含)-3.2(含)分; | ||||||
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得3.2(不含)-4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4分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一般,得2.4分; |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较完善,得2.4(不含)-3.2(含)分; |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完善合理,得3.2(不含)-4分。 | ||||||
优化方案及降本增效措施 | 7分 | 措施一般,得4.2分; | ||||
措施较具体、较科学,得4.2(不含)-5.6(含)分; | ||||||
措施科学、具体、科学,得5.6(不含)-7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9分; | |
高级工程师加1分; | ||||||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业绩加2.5分,最多加5分; | ||||||
项目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6分; | ||||
高级工程师加1分; | ||||||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业绩加1.5分,最多加3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25分 | 业绩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业绩最低要求)得15分; | |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 |
注:1、评委打分保留一位小数。
2、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汇总得分保留2位小数。
3、技术建议书缺项,则该项得0分。
附件3: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一、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规则
参与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随机抽取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下进行,由公证机关对全过程进行公证 ,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
(四)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抽取活动有序进行;
(五)投标人对随机抽取过程有异议的,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点异议按钮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
二、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程序
(一)确定随机抽取代码球
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代码球。
(二)本次招标共设置三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评标办法)。
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编号及代码球,1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2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2;3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3。
(三)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将编号1、2、3代码球全部放入随机抽取器具中,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产生本次招标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四)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需要的系数(如有)。
如果确定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3,需要再抽取评标基准价系数K。K 值取值范围为 0.975、0.98、0.985、0.99、0.995共5个数值。1号球代表K值为0.975;2号球代表K值为0.98;3号球代表K值为0.985;4号球代表K值为0.99;5号球代表K值为0.995。在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评标基准价系数K,并当场公布。
三、如果遇到抽取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应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抽取器具,并请招标人、公证人员、监督人员三方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抽取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抽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