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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乌高速公路(G18)沧州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2022-RWGKJ-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乌高速公路(G18)沧州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冀发改函【2022】28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荣乌高速公路(G18)沧州段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G25长深高速与G18荣乌高速的共线段。该段为双向四车道标准建设,自2007年11月建成通车以来,交通量迅速增长,既有道路的服务水平已不能满足车辆通行需求,同时,荣乌高速山东和天津对接路段均为双向六车道标准,该段已成为“瓶颈”路段,亟需实施改扩建。荣乌高速公路(G18)沧州段改扩建项目已列入《河北省公路发展“十四五”规划》。

本项目位于沧州市海兴县、黄骅市、南大港产业园区境内,起自海兴县辛集镇漳卫新河特大桥中部的鲁冀界,与现状荣乌高速山东段顺接,终于黄骅市桃园村东侧子牙新河特大桥中部的冀津界,与现状荣乌高速天津段顺接。路线全长约69.068公里,全线改建互通式立交4座。

2.1.1建设地点:荣乌高速公路(G18)沧州段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采用原路两侧拼宽方案扩建为双向六车道,主线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利用段维持原设计荷载,其他技术指标按部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包括保证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对项目全部工程勘察和设计进行审查,全过程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审查以及施工阶段设计变更咨询及后续配合服务,及时提出阶段性的审查意见,并给出合理化建议,出具审查报告。共分为1标段。

2.2.2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交工验收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近三年(2019年10月1日至开标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11月 3 日9时00分至2022年11月 9 日17时00分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上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并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 23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2年11月23日9时30分在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沧廊(京沪)分公司二楼开标室(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北大道西花园高速收费站南50米路东)举行现场开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hebeieb.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hebei.gov.cn/)、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www.czjfjt.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沧州市新华区建设北大道9号

联系人:王亮

电  话:0317-5639721

招标代理: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    编:050051

联 系 人:侯玉阳、王勇、常泳波

电  话:0317-2080151

电子邮件:hxzb0317@163.com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3: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