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交发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0年08月07日,隶属于沧州交发集团。公司以沧州市入选住建部、工信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为契机,根据自身情况及交发集团管理现状,以实现集团公司日常管理信息化为基础,通过整合信息资源,通过信息化手段促进集团业务运行管理提质增效,促进产融互联发展,不断增强集团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实现囯有资产保值增值,通过集团管控数字化平台建设与运营,推进共性业务应用之间的深度集成,提高智能分析决策能力,推进产融互联,实现集团的数字化转型。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个岗位,共计工作人员8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审)查的,受党政纪处分未满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其他不适合此工作的。
8、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国有企业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员工少于80人的该国有企业招聘的岗位,不得应聘员工超过80人的该国有企业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监督检查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国有企业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注: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日期的,计算日期以报名第一日为准。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1.日常养护管理岗(1名)(岗位代码:001)
要求: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机电三大系统(收费站、监控、通信), 具有3年及以上机电工程施工、管理从业经验,出于机电施工安全因素考虑,要求无色盲;计算机、网络工程、通信、自动化、软件工程相关专业优先,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2.专项工程管理岗(1名)(岗位代码:002)
要求: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机电三大系统(收费站、监控、通信);具有3年及以上机电工程施工、管理从业经验;出于机电施工安全因素考虑,要求无色盲;计算机、网络工程、通信、自动化、软件工程相关专业优先,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者优先。
3.培训管理岗(1名)(岗位代码:003)
要求: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网络工程、通信、自动化、软件工程相关专业优先;熟悉华为、中兴等通信设备、SDH光传输、会议电视、交换机路由器、安防监控等相关产品的安装调试、维护管理、故障排除;具有1年及以上通信、网络传输从业经验;出于机电施工安全因素考虑,要求无色盲。
4、产品研发市场调研岗(1名)(岗位代码:004)
要求: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网络工程、通信、自动化、软件工程相关专业;一年以上实际软件开发工作经验;熟悉掌握JAVA、C/C++中一种开发工具;熟悉面向对象程序开发和设计;学习与理解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5、项目投标岗(1名)(岗位代码:005)
要求: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网络工程、通信、自动化、软件工程相关专业优先;具有一年及以上项目投标经验;具有较强的投标技术方案及报价的编制能力。
6、财务副部长(1名)(岗位代码:006)
要求: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财会、金融相关专业;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或会计资格证书;抗压能力强;具有国企融资岗或国企财务会计三年以上从业经验或者基金经理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7、预算管理岗(1名)(岗位代码:007)
要求: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财会、金融相关专业,财务会计、金融岗位三年以上从业经验;抗压能力强;持有注册会计师等相关财务、金融资格证书的优先录用。
8、现金、税务管理岗(1名)(岗位代码:008)
要求: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财会、金融相关专业,财务会计、金融岗位三年以上从业经验;抗压能力强;持有注册会计师等相关财务、金融资格证书的优先录用。
(二)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人员工资面议,待遇参照国企正式职工标准。
四、聘用人员管理
招聘的工作人员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沧州交发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办理及日常工作情况考核。
五、聘用人员退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沧州交发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招聘的工作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1)所聘人员试用期满又未续聘的;(2)已实现其他岗位就业的;(3)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及形式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期间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报名邮箱:gyjfhr2021@163.com
报名邮箱:gyjfhr2021@163.com
邮件标题格式:姓名-岗位代码
2、邮箱报名资料:
(1)报名表(附件1);
(2)有效期内2代身份证;
(3)毕业证;
(4)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名岗位要求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需要上传的证明材料等。
以上报名材料请以扫描件或PDF格式上传,保证资料清晰度。
3、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附件1,自行填写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认证报告﹝带二维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岗位要求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核。
(二)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根据电子邮箱提示,接收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具体安排根据我市防疫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岗位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分岗位分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之比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出现报名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应聘人员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并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考察;如有考生在面试前放弃考试,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等额递补,面试开始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3、综合考试成绩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分岗位分专业(类别)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
(四)体检、政审和公示
1、体检。体检由招聘方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进行,费用由体检考生负担,体检合格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2、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并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政治审查证明材料《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附件2仅供参考,以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为准),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3、公示及聘用。审核通过后在沧州人才招聘网和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等平台同时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经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对因考察及报考资格复审取消录用资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造成的人选缺额,可以分岗位分专业(类别)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依次等额递补。
七、防疫要求
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提供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纸质报告,如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报告,不能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以及本轮疫情有确诊病例的县的旅居史、考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判定的密接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八、注意事项
(一)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二)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三)考生在参加考试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期间的安全自行负责。
(四)考生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招聘各个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笔试、面试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或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其他影响招聘工作行为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将按照地方疫情防控总体要求以及公共场所管控规定组织实施,必要时将适当调整有关工作安排,请应聘人员理解配合。
(七)咨询电话:18233791124,15031420215(工作日8:30-11:50,14:00-17:30 ,节假日除外)。
(八)国运交发(沧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