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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乌高速公路(G18)沧州段改扩建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乌高速公路(G18)沧州段改扩建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业主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荣乌高速公路(G18)沧州段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G25长深高速与G18荣乌高速的共线段。该段为双向四车道标准建设,自2007年11月建成通车以来,交通量迅速增长,既有道路的服务水平已不能满足车辆通行需求,同时,荣乌高速山东和天津对接路段均为双向六车道标准,该段已成为“瓶颈”路段,亟需实施改扩建。荣乌高速公路(G18)沧州段改扩建项目已列入《河北省公路发展“十四五”规划》。

本项目位于沧州市海兴县、黄骅市、南大港产业园区境内,起自海兴县辛集镇漳卫新河特大桥中部的鲁冀界,与现状荣乌高速山东段顺接,终于黄骅市桃园村东侧子牙新河特大桥中部的冀津界,与现状荣乌高速天津段顺接。路线全长约69.068公里,全线改建互通式立交4座。

2.1.1建设地点:荣乌高速公路(G18)沧州段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采用原路两侧拼宽方案扩建为双向六车道,主线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利用段维持原设计荷载,其他技术指标按部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2采购范围

2.2.1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荣乌高速公路(G18)沧州段改扩建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共分为1标段。

2.2.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最终取得省林业和草原局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满足采购公告附件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除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3.5近三年(201911月1日至开标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28日上午09:00时至2022年122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4.2采购文件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289:30,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本项目采用全过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不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在开标时间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沧州市新华区建设北大道9号

联系人:王亮

 话:0317-5639721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编:050000

人:张东

 话:0317-2121098

 真:0311-69052033

电子邮件:rhjtcangzhou@163.com

8.附件:资格审查条件

资格审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