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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机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3】22号)核准,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资金安排的意见》(交规划函【2022】480号)、《交通运输部关于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3〕3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G18荣乌高速沧州段。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全线长约69km,其中,利用改造段约18.7km,两侧拼宽段约50.3km,全段共设置拼宽特大桥2263.5米/2座,大桥2661米/10座,中小桥1265米/37座,通道43道,涵洞46道,天桥13座,分离立交14座,全线设置海兴(原位改造)、黄骅北(原位改造)、吕桥(原位改造)、石黄枢纽(原位改造)、南大港(原位利用)互通式立交 5 处;海兴(原位利用)和渤海新区(原位利用)服务区2 处、吕桥停车区(原位利用)1 处,黄骅(原位改造)、海兴(原位改造)养护工区 2 处;新建海兴收费站、黄骅北管理分中心 1 处(兼监控、通信、收费分中心)。

技术标准:按照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4.5m。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具体内容为:标段号JDJL,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机电工程主要包括收费系统、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智慧工地、智能建造、智慧高速等;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等全部相关内容,对机电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实施监督管理、协助业主完成与国家及省高速公路路网机电工程系统对接协调、以及与现有路段系统接入、其他相接路段机电系统的衔接协调等工作。

2.2.2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计划开始时间2023年9月1日,施工期共30个月;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满足附件1 资质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2业绩要求:满足附件1 业绩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3信誉要求:满足附件1 信誉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满足附件1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5其他要求:

(1)本公告3.5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2)增加3.6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今)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9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1日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但须在开标时间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沧州市新华区建设北大道9号

 话:0317-5639719

联系人:邓楠

招标代理: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话:0317-2080151

联系人:侯玉阳、常泳波

8.附件

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