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项目已经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1项目概况: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沧州交发”)拟申请注册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发行期限1+N年或2+N年。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资本金、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具体根据申报时窗口指导意见及实际用款需求协商确定。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承销服务项目。共设置1家主承销商。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债券的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备案工作及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等,并负责统筹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
2.3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债券存续期结束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备完成项目任务所必要的人员、能力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以及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23年8月29日至 2023年9月2日(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本项目也接受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的邮箱(邮箱为rhjtsyb@126.com),资料审核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ruihepm.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沧州市新华区建设北大道9号
联系人:陈保録
电 话:19933781119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系人:蒋旭洁
电 话:0311-69052002
邮 箱:rhjtsyb@126.com